分屍案

(一)台南仁德分屍案

2013.11.07 Nownews 報導:

「男偷吃閹割女劈腿分屍」毒咒一語成讖

南市日前發生的越南籍女子遭分屍命案,死者的丈夫原矢口否認殺人,但遭收押1個月後,5日終於遭警方攻破心防,坦承因為妻子外遇而殺人。原本2人感情甜蜜,去年還同遊花蓮,彼此互許盟約,「如果你變心,我就閹了你;若我變心,就讓你切成3塊!」沒想到卻一語成讖,讓偵辦的檢警都感到不寒而慄。

該名28歲越南籍的黎姓女子,和29歲的馮姓丈夫,為了想讓家人過更好的生活,3年前透過仲介來台打拚。但夫妻倆分隔兩地工作,平均1個月見面2、3次,但黎女在今年3月下旬突然失蹤,9月11日和13日,黎女的屍體在台南市仁德區的一處農地被發現,檢警組成專案小組偵辦,黎女屍體被發現的地點正好距離其馮姓丈夫的工作地點相近,不排除涉案重大。

↓警方掌握黎姓女子與失蹤女子之長相相似度高達90﹪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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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警將他帶回約談收押,但馮男卻矢口否認殺人,直到本月5日台南地檢署提訊他,才坦承是因為妻子外遇而動手殺人。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馮男懷疑妻子另結新歡,坦承在3月23日,前往妻子在新北市淡水區的租屋處談判,談判破裂後失手勒斃妻子,再肢解屍體分裝3個塑膠袋,搭車回台南仁德後,分3次3處棄屍。

資料來源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4%BB%81%E5%BE%B7%E5%88%86%E5%B1%8D%E6%A1%88-%E7%94%B7%E5%81%B7%E5%90%83%E9%96%B9%E5%89%B2%E5%A5%B3%E5%8A%88%E8%85%BF%E5%88%86%E5%B1%8D-%E6%AF%92%E5%92%92-%E8%AA%9E%E6%88%90%E8%AE%96-022126232.html

 

(二)吉林大學生姦屍再分屍案

2013.12.29 EToday報導:

想和屍體做愛 吉林男大生殺2妓姦屍再肢解

吉林大學一名李姓男學生因課業壓力大,想滿足和屍體做愛的快感,勒死2名妓女後姦屍、分屍再埋屍。當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及盜竊罪判處李男死刑,並賠償被害人家屬近8萬元(人民幣,下同)。

據《京華時報》報導,案發時間是在2012年,當時李男就讀大四,因忙於畢業設計,又加上有8、9門課被當,在極大的壓力下決定上網召妓。3月6日,他花了300元人民幣和一名20歲蔡姓賣淫女子上床;隔天,他帶著繩子等做案工具,潛到蔡女家勒死她,並將屍體載回自己在北京昌平的家,和屍體做愛得逞後分屍,並將屍塊埋在院子。同月23日,李男又以同樣的手法把顧姓賣淫女子殺害,還偷走她的3支手機。李男4月8日被警方逮捕,他供稱以前總幻想和屍體做愛,覺得好刺激,於是心裡激起一定要做這件事的衝動,「覺得控制不住,不做就活不下去,人就像碎掉一樣。」

司法部門作精神病鑑定,證實李男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,精神狀況並無異常。法院本月27日審理此案,認為李男所犯的罪行極為嚴重,不予輕判,最後依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判決死刑。審案期間,2名被害人家屬共提出約788萬元的民事索賠。不過,法院指出,喪葬費、交通費、誤工費、住宿費等損失是合理賠償,而死亡賠償金、精神損害撫慰金、被撫養人生活費依法不屬於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,最後判李男賠償近8萬元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83%B3%E5%92%8C%E5%B1%8D%E9%AB%94%E5%81%9A%E6%84%9B-%E5%90%89%E6%9E%97%E7%94%B7%E5%A4%A7%E7%94%9F%E6%AE%BA2%E5%A6%93%E5%A7%A6%E5%B1%8D%E5%86%8D%E8%82%A2%E8%A7%A3-05120048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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